当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时,应提供哪些审批材料?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需要提供哪些审批材料?
问:企业发生财产损失需要提供哪些审批材料?
答: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提供能够确认灾害发生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因责任事故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的材料。
因资产损失、短缺、损坏、霉变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提供企业资产清查、库存的专项报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还应当提供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还应当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材料。
因坏账损失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的,企业必须提供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因债务人其他原因逾期三年的,企业必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上述财产损失企业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必须提供保险部门损失估算和赔偿材料。
下列资产损失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允价格销售、转让、转售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存货正常损失;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通过债券、股票、期货、基金易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和金融衍生品。
(6)企业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以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需要提供哪些审批材料?通过以上,我们了解了企业财产损失需要提供的审批材料,以及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如果您对财产损失或其他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访问职称评审网站的官方网站,并联系我们的问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