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计价方法对公司有什么影响?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存货计价方法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库存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行库存的实际成本。一旦选择库存计价方法,不得随意更改。库存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
2.当采购价格呈上升趋势时,企业所得税负担从轻到重依次为: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企业库存计价方法的最佳方案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期末库存成本最低,当期成本最高,利润降低,延缓企业所得税缴纳,减少价格上涨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相反,当价格呈下降趋势时,选择方案的顺序恰恰与顺序相反。最佳方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如电子产品。由于产品更新快,价格逐渐下降,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有利。
3、需要指出的是,库存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税法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存货的发生和收购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实际成本价格的计算方法。计价方法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应在明年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应在每年年底收集相关信息,努力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库存计价方法。
库存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税收有什么影响?
答: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或税收的计算结果不同。因此,可以利用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下的差异来实现合理的税收节约目的。
库存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不同的库存计价方法将导致不同的报告利润和库存估价,并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现金流。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各种库存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人定价法、后先出法等方法来确定实际成本。"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定价法中选择企业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成本定价方法。不同的存货定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或税收有不同的计算结果。因此,可以利用不同存货定价方法下的差异来实现合理的税收节约目的。现在,通过比较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定价方法对存货成本和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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