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总分60分%,结果实行为期两年的滚动管理措施,参加所有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各科一级建造师分数线
各学科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60分%,即:
《建筑工程经济合格分60分,满分10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满分130分;《建筑工程管理》78分,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96分,满分160分。
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如何查成绩?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基本考试完成后3个月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一般情况下,中国人事考试网会直接发布,但考虑到各省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可能不同,考生可以直接登录自己的教育考试网站,在成绩查询栏查询一级建造师成绩。
另外,在查询全国一级建造师成绩时,一定要记得保留准考证。在查询成绩的路上,考生可能会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查询,所以请注意。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表规定的时间内将身份证件提交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厅复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