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线固定,每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划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络上统一公布。资格标准为各科目满分60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线
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由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由人事部、建设部印制。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命题、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每科满分60分%,即:
1.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1分/道;多选题:20道2分/道。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 ,78分合格。
3.建设项目管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分,78分合格。
4.专业工程管理实践:单选题20道,1分/道;多选题10道,2分/道;案例题5道,占120分。满分160,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基础科目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科目考试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部分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
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实行非滚动管理措施。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