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最多可保留两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全科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免试考生和附加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试成绩固定,各科满分60分%。
一级建造师资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总分不同,即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但具体要求不同:
《建设工程经济:试卷满分100,合格标准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130分,合格标准78分。
《建设项目管理:试卷满分130,合格标准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试卷满分160,合格标准96。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考试结果实行为期两年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所有四门科目考试的,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必须在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如果第一年考试不及格,不全部通过,第一年的成绩就会保留,第二年再考,剩下的科目考试就会成功拿到证书;如果连续两年没有完全通过考试,这两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无效,不会保留,还会重新考试。
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制。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