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为两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天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继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注册期内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