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重建支出,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计算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答:(1)固定资产的重建费用由在建项目计算。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完成并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时,从在建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折旧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期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
(2)改造、扩建、修复、装修房地产,增加房地产原值超过50%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扣除2年,其他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一次性扣除。
对于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改造费用,如兼用免税项目和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
(3)会计处理
改造开始时,应将被改造资产的账面价值(残值)转移到在建工程中,即按其残值: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贷款:固定资产
改造费: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如需分期扣除进项税,当期扣除进项税40%转入进项税额,
借:应纳税--扣除进项税
贷款:应交税--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扣除进项税额40%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借:应纳税--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应交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在改造过程中部分拆除固定资产并出售或入库的,应当按照销售材料的含税销售价格或者估价: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款:应交税--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在建工程
改建、改造完毕交付使用时,按完工在建工程余额:
借:固定资产
贷款:在建工程
折旧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确定,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