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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20年度考核(考核认定)的高、中、初职考核(考核认定)表档案只保留一份原件(不再借用,只提供复印件),其余部分交给个人(单位)。提升高级职称时,请妥善保管。
1.2020年底考核认定的中小学资格证书将于5月中旬颁发,同时领取申报时提交的毕业证书(被取走的忽略)、档案等原件。
2.通过2020年中等职业考试的资格证书和材料(初职表档案中有两份不予退还)将于4月26日开始领取(QQ工作组已发出通知),中通过中等职业评审(评审表共两份,交给个人)的,应当取回申报时提交的卷材。
3、高职资格证书照片已粘贴回市职称办公室,市职称办公室统一到省职称办公室盖钢印,具体发放日期不确定,届时QQ工作组发出通知。
4、2021年2月18-2月22日,全省提交的职称信息资格证书已经审核,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请尽快领取。
5.2019年11月下旬未领取申请认定取得的中、初级资格证书和提交的毕业证书原件的,请尽快领取。
上述材料可以在现场收集和邮寄。现场收到:本人收到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代表他人收到的,请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要求为(费用到期):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dlbz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 邮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位置应说明我需要邮寄哪些材料(如资格证书、文件等)的原件、收件地址、收件人和收件人的电话号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公休日除外):00-12:00,13:00-17:00.
办公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称号办理)
唐山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