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上发行的电子发票红色冲洗可以无效,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网页上开具的电子发票是红色的,可以作废吗?
如果红色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不可回收的特点,那么一旦开具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就不能暂时无效。但开具发票后,如发票错误、销售退货或销售折扣,应开具红色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还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果发票没有复制税,只要红色发票无效,然后直接开具红色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本规定称为无效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和扣除时间不得超过卖方发票当月;
(二)卖方未抄税,未记账;
(3)买方未经认证或认证的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一致"。"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票错误但不符合无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月开具的发票可直接作废,下个月需开红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开错时:
一、发票开具当月发现错误,全发票全部收集,直接作废;
二、如果隔月发现错误,不能直接作废,要开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
(1)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信息后打印如下:
(2)查询导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选择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生成信息表号。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打印前可以核实信息。
开错红字发票: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当月开错红字发票,当月发现系统可以作废重开。
第二:当月金额和税额较少,其他金额正确。您可以在系统中重新填写红字信息表,并开具相应金额和税额较少的红字发票。
第三:当月错误,下个月发现,跨月发现,带纸质红发票信息表(系统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取消红发票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到税务服务厅取消。然后填写红发票信息表和红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