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补充折旧会计处理,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折旧公式
答:小企业一般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应计折旧金额=原价(成本)--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金额=应计折旧金额/预期使用寿命
《小企业会计准则》补充折旧相关规定
(1)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足额折旧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费按固定资产受益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系统地分配相应的折旧金额。应计折旧金额是指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成本)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固定资产处获得的预计扣除?成本后的净额。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金额。
(2)小企业折旧按年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如果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实需要加速折旧,可以采用双余额递减法和年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和预期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以上内容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补充折旧财务处理的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采用折旧法,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净残值。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在职称评审网络上,想要提高专业技能的朋友可以继续到官方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