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扣除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房产费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扣除房产费?
房地产开发费用属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下的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费用。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关的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第三条明确220号):
方法1: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可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书的允许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计算%扣除计算在内。例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期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00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仅为80万元。虽然利息支出可以根据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和提供金融机构证书,但只能扣除80万元。
方法二: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使用自有资金无利息支出的,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支付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在内。例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过程中,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分别为1000万元和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50万元。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并有其他贷款,则在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应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需要注意的是,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为财务费用计算扣除。
知识扩展
可扣除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
一、新建房地产转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含耕地占用税)、初步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3.房地产开发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款;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二、股票房地产转让
1.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成新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及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款。
以上是小编关于如何扣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房地产费的相关知识。我希望你能有所收获。如果您有任何会计知识需要咨询,可以联系职称评审网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