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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二手物品增值税会计处理

出售二手物品增值税会计处理
2024年11月15日 125

销售二手商品增值税会计处理,经常有朋友遇到这个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二手商品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

答: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一般可分为三类:(1)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即上述设备;(2)使用或储存的包装和低值消耗品;(3)固定资产、包装和低值消耗品的报废和清理,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或大修和更换。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介绍这些项目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属于货物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会计上的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一般特点是同时计算原价(固定资产)和折旧(累计折旧)。因此,固定资产销售时,应同时取消原价和相应的折旧。企业销售固定资产的具体步骤如下:

1、转入清算账户:按销售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原价减去折旧余额(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按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2、注册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

三、支付清理及销售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4.计算应缴增值税及附加: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应缴税款----增值税(销项税项税)---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缴教育费附加科目(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按简单方法纳税,应删除分录贷方科目中的(销项税额),如下)。

增值税大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1) 6%)×6%

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为免税项目的,不进行会计处理。

5.销售清理后结清账户:销售固定资产的清理结果为净收入的,按清理账户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和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销售固定资产的清算结果为净损失的,按清算账户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销售使用过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1.销售收入计算: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计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计增值税,贷记应纳税---增值税(销项税项税)。

2.结转销售成本:(1)企业对在用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摊销价值仍在本科目核算的,应按照销售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和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使用低值易耗品的科目;(2)企业对使用的包装和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价值在摊销费用等科目中的,按摊销价值借记其他业务费用科目、摊销费用、递延资产、长期摊销费用等科目;(3)企业对使用的包装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的,按摊销价值借记其他业务费用科目,按摊销金额借记包装----包装摊销---低值消耗品摊销科目,按照包装材料和低值消耗品的账面原价,贷记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低值易耗品的科目;(4)如果使用过的包装和低值易耗品以同样的价格入库,销售成本应与未使用过的包装结转,分录从略介绍;(5)企业采用摊销收到的包装和低值易耗品进入成本的会计方法的,不进行本次会计处理,但应相应冲销登记在备查簿中的包装和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价值。

出售二手物品增值税会计处理

3.支付销售费用,计算应纳税费等。:借记其他业务费用科目,借记现金和应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

4.期末将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分录从略介绍。

(三)销售使用过的其他物品的会计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的其他物品,主要是指销售固定资产、包装、低价值易耗品报废清理的残留物或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更换的零件。这些物品销售的会计处理应根据销售前的会计科目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

1.如果销售前的残留物或更换后的零件已经作为材料估价入库:(1)计算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纳税---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销售成本:借记其他业务费用科目,借记原材料科目;(3)支付和计算相关税费,期末将其他也收支转入本年利润,同时出售已使用的包装品和低值易耗品。

2、销售残留材料与固定资产、包装、低价值消耗品一起清理,销售残留材料的会计处理也应与固定资产、包装、低价值消耗品合并,残留销售收入视为固定资产、包装、低价值消耗品销售收入,具体会计分数见上述(1)、(2)部分。

3、销售固定资产更新或大修部件,固定资产更新或大修未完成交付:(1)计算销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变更项目支出、大修项目支出(或在建项目、下同)、应纳税---应缴增值税(销项税)等科目;(2)支付销售费用,计算城建税等。:借记变更工程费用、大修工程费用等科目,借记现金、应缴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

如何处理旧货销售的增值税?

答:(1)旧货概念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所谓旧货,是指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包括旧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货物。

(二)旧货和自己用过的物品的区别

虽然旧货和他们使用的商品都是使用过的商品,但商品的使用者和销售者是不同的。在销售旧货时,商品的使用者和销售者是两个人。也就是说,一个人使用商品,另一个人出售商品。纳税人销售旧货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通常是购买使用过的商品,然后出售,如第二辆收货车的业务单位。如果纳税人自己直接销售,它不属于销售旧货,而是销售他们使用过的商品。销售使用过的商品时,商品的使用者和销售者是同一人。

(3)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纳税人按照简单的方法销售旧货%增值税的征收率减半。也就是说,无论是普通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旧货的销售都是4%增值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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