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付款不能弥补损失吗?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季度预付不能弥补损失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报表的公告》 附件填表规定:"第8行"弥补前一年度的损失":按照税收规定填写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未弥补的损失。"所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可以弥补前一年度的损失。
最终结算未完成,季度预付不能弥补损失,可以少报吗?
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正在全面展开,我们的财务人员遇到了申报调整,在原本复杂的表间关系中徘徊。最近,一些朋友来咨询,说去年是亏损,但今年第一季度的利润,我能弥补去年的损失吗?
事实上,那些有申报经验的人都知道,当季度申报时,列数据将自动提取。如果最终结算未完成,无法获得确切的数字,则无法弥补上一年度在第一季度的损失。
如果无法弥补,我能少计收入还是多计成本?逃税有多大风险?
为了逃税,让我们来看看《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列出更多费用或者不列出或者减少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拒绝申报或者虚假纳税申报,不缴纳或者减少应纳税额的,为逃税。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客观上有多种支出和少收入的行为,在虚假纳税申报的过程中,最终有不缴纳或少缴税款的结果,成为逃税。
请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所以当我们的年度最终结算支付更多的退款和更少的补偿,最终没有减少税收,不能认为逃税吗?
小编找到了一份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识别企业所得税预缴中的逃税行为的答复》(国家税务函[1996]8号)规定,企业所得税采用"按年计算,分期预付,年终结算"预付款是确保税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只能在企业会计年度结束后准确计算。通常,无论是按实际纳税期限预付款,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付款,还是按其他方法预付款,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付款中少缴的税款不得作为逃税处理。
上述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作为逃税处理,但仍有会计划痕,询问是否存在其他风险?事实上,在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管理过程中,有些严格,有些宽松,各有各自的理由。财务人员在与税务机关沟通的过程中,应了解主管税务局的征收和管理手段,熟悉来回业务过程中的相互操作方法。当然,你也可以找到我们和这样的专业服务机构来帮助你合理计划。
季度预付款不能弥补损失吗?上述介绍可以弥补损失。如果最终结算尚未完成,是否可以弥补损失?以上分析,更多相关财务信息,请注意职称评审网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