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账簿印花税不到位,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账簿印花税不到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录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总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新账簿启用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如果两项的总金额大于原贴花资金,则将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本文件精神,贵公司注册资本未一次性到位,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以后只增加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
收到注资款项时,收到注资款项
借: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贷: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不存入企业基本账户,不需要会计处理。注册资本到位或部分到位后,将进行会计处理。记录资本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属于一次性缴纳,以后只增加部分缴纳。因此,贵公司已缴纳这部分印花税,注册资本到位后,不再缴纳记录资本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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