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票可以扣除吗?最近很多朋友都很关心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建安发票能扣除吗?
税收法规对建筑业企业缴纳营业税有规定,企业可以扣除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建筑工程资金,然后征税。因此,一些建筑安装企业在取得分包商的工程发票后,理所当然地扣除了所有支付的分包工程资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提醒:企业应记住,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算只能扣除其他单位,不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个人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即使是真实的票,也不能按规定扣除。
广州开发区某建安公司在办理2014年发票年检时,被主管税务机关告知,分包商在税务机关前台开具的1500万元建安发票不符合营业税差额纳税规定,不能扣除。票是真票,为什么不能扣呢?原因是发票人的注册类型,分包商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解释了意义:"单位"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指引》(穗地税函〔2010〕〕120号)进一步明确指出,纳税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不得扣除其支付给个人的分包费用。因此,建筑安全公司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个体工商户,虽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开具的建筑安全发票,但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在申报营业税差额纳税时不能扣除。
2014年,建安公司取得了4家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建安发票,共1500万元,不得在营业税纳税申报中扣除差额,导致补缴税费和滞纳金超过100万元。由于税收政策不清楚,整个项目的利润大大降低,这一教训并不重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提醒:建安企业分包建设项目业务时,如果分包发票扣除营业税,应注意分包商不能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建筑安装发票不能扣除,因为建筑安装属于非增值税服务,政策依据依据,不知道网民请查看上述具体内容,请注意职称评审网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