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补充发票联可以报销吗?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汽车客运补充发票联能报销吗?
答:公路车辆补充票加盖国家统一发票监督印章(税务部门监督印章)可报销,无税务发票监督印章的发票由有关部门印制,无地方税务监督印章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乘客乘坐火车、飞机、船舶等票据,票据(包括行李票)是承运人与乘客之间的运输凭证 [1] ,通常被称为机票,也是乘客乘坐飞机交付行李的凭证,客票仅限于票上所列姓名的乘客自行使用。客票不得转让或变更,转让或变更的客票无效。
航空客票的主要内容包括:旅客姓名、整个航程(包括出发地点、停车场、目的地、不同航程、不同承运人)、航班号码、票级、航班日期和起飞时间、行李数量和重量、票价金额、承运人名称和地址等。此外,票通常附有简单的乘客说明,如票的有效期和运输条件,国际票还应列出适用的国际公约规定和条件。航空票是一种记名式,乘客不能自行转让。
汽车客运票不仅是客运服务的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2] 。无论是汽车运输内部车站,还是公益事业单位全面开放的公共汽车站,财务会计部门普遍不参与管理。即使是管理工作良好的车站,最多也只有一个辅助账户,只向财务会计部门提交使用票和解票表。财务部门凭表记账,会计与管理脱节,会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火车票可以直接作为发票吗?
是的。火车票属于。"非一般"税务发票是合法有效的证明。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明确规定"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不得自行扩大"这里提出了专业发票的概念
然后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批准的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水上运输专业发票,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原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铁路运输票据的样式、印刷标准、填写和使用方法有严格的规章制度。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区段票、代用票、客运价格杂费收据、退票报销凭证、退票报销凭证、定额票、手续费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可用于报销。
"汽车客运补充发票联能报销吗?"本文完成后,根据公路汽车补充票报销规定,加盖国家统一发票监督印章的补充票可以报销。欲了解更多相关财务信息,请注意职称评审网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