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异地工程预缴的税款等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异地工程预缴什么税?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租赁房地产的,应当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和房地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为依据,并按增值税所在地城市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预缴税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2016年4月30日前建筑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为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旧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下列规定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余额后取得的全部价额外费用,按2计算%计算预缴税款的预征率。
2、一般纳税人提供跨县(市、区)的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单税收计算方法的税收计算,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余额后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按3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余额后取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按3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征收率。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分包款) ÷(1 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当预缴税款=(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余额为负的,下次预缴税款结转后可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预缴税款。
上述文章根据具体文件规定回答了异地工程预缴哪些税款的问题,需要预缴城建税和附加教育费。此外,本文还解释了如何预付和计算。以上是职称评审网回答的全部内容。谢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