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基础设施贷款利息收入账户,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处理基础设施贷款利息收入账?
借: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款:摊投资--借款利息
注:基础设施贷款利息收入不一致"基建拨款"科目核算的范围既不属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也不属于企业自筹或捐赠的资金。因此,在"基建拨款"计算贷款利息的收入是不合适的。此外,由于贷款利息收入不会增加建设单位向银行的基础设施贷款,也不涉及基础设施贷款项目的交付和使用,一些建设单位将贷款利息收入计入"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待冲基建支出"其他科目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利息收入的收入应当减少"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该科目确认,在摊销投资中减少贷款利息的费用。只有在非经营性项目中,存款利息减少贷款支付的利息后的盈余资金和无项目贷款下的存款利息才能作为基础设施拨款。
相关补充:
第四条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条例》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摊销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费用和税费。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前期费用;
(2)土地征用和迁移补偿、土地复垦和补偿、森林植被恢复和其他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等按规定缴纳的税费;
(4)项目建设管理费、代理建设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等管理费;
(5)各种贷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外国贷款手续费、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等债务利息费用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验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验费等检验检验费;
(七)固定资产损失、设备处理损失、设备损失、报废工程净损失等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
(九)其他待摊投资支出。
项目建设期间,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减少摊位投资总支出。
"如何处理基础设施贷款利息收入账?"解释完毕后,借银行存款,贷款摊投资--贷款利息,从一个例子中得出推论,手续费也可以这样操作,我们仍然有不确定的问题,会计网站找到我们,职称评审网络问答老师帮助您考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