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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时财会人员常遇到的九大误区

会计做账时财会人员常遇到的九大误区
2024年12月26日 130

会计人员在会计会计中经常遇到九个误解,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1、将贷款等同作为填写会计凭证的唯一目的

填写会计凭证的贷款必须相等,但贷款不能相等是唯一的目的。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更多地考虑贷款相等以外的其他事项。以下是做账时需要考虑的事情。

A: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B:会计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准确;

C:报销是否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规定。报销程序是否合理,签字是否完整,审批权限是否合适;

D:检查票据要素(时间、地点、金额、票据号)是否与业务内容一致;

E:是否有预算支出,预算是否符合预算规定。是否有超出预算的处理方案;

D: 摘要填写是否方便日后查账查询,数据是否方便日后提取加工;

F: 特殊事项是否按有关领导批准特殊事项;

G:风险防范意识,填写凭证时必须有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意识;

H: 报销费用时要有预算控制意识。招待费、广告费等也要时刻注意是否超过所得税扣除限额;

I: 其他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管理会计的要求。

二、没有发票不会做账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过于依赖 以票控税导致会计人员在做账前必须看到发票。没有发票就不能入账。以及没有发票也不能税前扣除的误解。

当然,没有发票是可以记录的。至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是税法的问题。在实践中,许多人混淆了会计和税法。甚至有一种情况,即没有发票,没有发票,没有发票。在会计和税法的有关规定中,没有发票是唯一的合法有效凭证。会计人员不必将合法有效凭证等同于发票。同时,当税务局人员只承认发票是唯一的合法有效凭证时,他们需要争论。然后,有些人可以在税前扣除,而无需发票。

A:工资、薪金、奖金;

B:社会保障费、工会经费;

C: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 ;

D: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

E:?路部门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和税控使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第一条第(2)款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运输企业(包括分公司)可暂时延期自印铁路票据);

F:资产减值损失;

G:违约金支出;

H:罚款费用;

I定资产计提折旧 ;

J:准备金(税务机关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

K:境外企业的劳动费(涉及的所有劳动行为都发生在境外,无需在中国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无需正式发票。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境外企业出具的账单、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外汇支付证明、合同等。

L:其他不需要发票的情况。

三、收据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3.1 在实践中,人们经常问,收据是否可以报销?有些人说收据当然不能报销。原因是收据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个问题是典型的混淆会计入账和税法税前扣除。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的,可以入账。税法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收入被记录下来,但税法不能税前扣除。然后直接在税法层面进行调整。想象一下,如果企业人员开展业务活动,由于特殊原因,他们真的无法获得发票。那么,因为你不能税前扣除,你就不能报销吗?这意味着你自己承担这个费用吗?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通常是内部账户。我真的不想多说这两套账户的非法操作,做和珍惜它。

3.2 如果收据入账问题得到解决,收据可以入账,但税前可以扣除吗?很多人想当然地说,以票控税当然不允许扣除。如果企业会计账户是以票控税的顽固思维,账户可能真的做不到。让我们来看看哪些日常收据可以税前扣除(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交易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1号)

会计做账时财会人员常遇到的九大误区

A:收费票据由政府各部门开具;

B:收费票据由各事业部门开具;

C:捐赠收据;

D:工会经费收据;

E:法院执行费收据;

F:军事收据;

G:税前可扣除的其他收据。

四、白条不能入账,也不能税前扣除

白条能否入账的问题与本文第三点收据入账观点相同。会计和税法是入账和税前扣除的两件事。白条可以入账,但能否扣除取决于税法的有关规定。事实上,白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的入账要求。如果费用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的要求。也可以如实调整。此时,会计和税法被区别对待。

现在,税前扣除可能存在的日常借据可以简单列出如下。以下最终税前扣除,必须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证明费用属于税法认可的合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例如,经济事项的支出是否有法院判决、调解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例如,支付的经济活动的赔偿不属于额外费用的一部分,是否有双方签署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署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

A: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

B:离职补贴;

C:赔偿;

D:经济合同规定的罚款。

E:向个人支付各种补偿和补偿费。(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但需要相应的补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F:养老金、救济金等福利补贴;

G:丧葬费;

H: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构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会计凭证必须有原始凭证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 根据规定,除结算和纠正错误的会计凭证不能附有原始凭证外,其他会计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因此,除了结算和纠正错误的会计凭证不需要原始凭证外,其他都需要原始凭证。

六、凭证摘要不重要

在填写会计凭证时,我们认为会计科目是正确的,金额是正确的。其他事情都无所谓。至于凭证摘要,我不太在意,甚至认为可以忽略不计。首先,凭证设置这个摘要肯定是有用的,但你可能在实践中用得不好。写好凭证摘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们需要从两个方向来把握它。首先,摘要太简单了。例如,业务人员报销差旅费,摘要直接写差旅费。例如,日常报销费用,直接写报销。这样写起来太简单了。写作和不写作是一样的。基本要素、时间和人物都不包括在内。以后不能查账,更不利于分析取数。第二,写得太详细,写得太详细,不叫摘要,然后详细记录。同时,在当前的会计环境下,企业存在一些你知道的费用。如果写得太详细,问题也很严重。这里不详细,你知道。因此,凭证摘要应该简洁而不简洁。最好的是全面而不复杂。

七、以税法为会计准则

在实践中,许多会计按照税法进行会计,使会计准则陷入尴尬的境地。有很多原因要探索。首先,会计自我将会计定位为纳税申报的目的,会计的最终目的是纳税申报。或者老板把会计行业定位为纳税申报单,老板不关心你的报表。老板只关心多少钱。如何少纳税。因此,会计会计是为了纳税申报服务。因此,如何符合税法,如何操作。这种现象在小企业中更为严重。一些会计师甚至希望会计和税法完全统一。第二,会计人员混淆了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对于一些税法和会计规定,没有区别对待。例如,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4]75号),对于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0元,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当期成本费用,不再按年计算折旧。许多人认为固定资产(财税[2014]750元以上)的会计人员意识到固定资产太麻烦,将其计入5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计入会计费用。为什么不遵守税法呢?这样,最终结算就很容易了。在实践中,根据税法进行会计有很多争议,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有自己的原因。但我们的会计人员至少应该知道会计有一个标准,知道如何按照会计标准进行操作。我也知道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区别。而不是把税法规定作为会计准则,他们不知道,会计税法混淆了自己的意识。会计人员不能把自己画得很牢固,把自己限制为纳税申报会计。更多地思考未来的会计信息、数据。以及管理会计的功能。虽然当前的会计工作场所和客观环境是这样的,但应用一句谚语,生活不仅是一丝不苟的 还有诗和距离。

八、会计不需要考虑税法

第七点是,税法规定不能作为会计准则。强调会计准则和税法应区分清楚。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会计完全是基于会计的,根本不需要考虑税法呢?如果你这么认为,你就会进入另一个极端。理论上,会计和税法是桥路之间的关系。这两个目的是不同的,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统一。差异的存在是由其不同的目的造成的。然而,在实践和会计环境的影响下,在实际情况下,没有条件会计做一套会计,税法做一套会计,然后井水不会违反河流。在当前的征收管理条件下,税法更认识到会计在真实合理处理的基础上进行会计调整。因此,税法将对会计处理作出一些规定,因为征收管理的成本和其他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考虑税法。例如,作者总结了税法要求分别会计的情况,其中会计要求会计分别会计,否则我们不能在税法中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例如,我们必须考虑税法。〕109号)对会计处理作出了特别规定。如果会计处理不当,将无法按照政策操作。还有最近发布的研发费用附加扣除(财税[2015]号。119),在其政策中,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没有单独计算,划分不明确的不得额外扣除,其中对企业设立辅助账户也有要求。还有其他税法对会计处理的规定。至于财政和税务行业对税法干涉会计的规定,则存在不同的意见。作为一名实践前沿的会计师,或者诚实地遵守规定。

九、根据文件类型做账

在实践中,许多会计会计是根据发票或文件的类型进行的。最常见的是,当你看到餐饮费用的发票时,它们被包括在业务接待费中。会计应根据业务性质确定成本收集科目,而不是根据文件类型确定会计科目。例如,餐饮票可以根据业务性质包括业务接待费、员工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员工教育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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