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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2021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1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4年12月25日 197

1.评估机构

上海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行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二、二。评价范围

1.城乡规划专业:本系统从事土地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风貌保护、地名管理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测绘专业:从事工程测量、地球测量、航测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3、土地管理专业:本市从事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理、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认登记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4.地矿技术专业:本市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程物探、岩土工程、基础地质实验研究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坚决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没有不良的诚信记录,也没有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截止日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本市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

一、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

三、近两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予申报。

(三)学历和资格要求

1.理工科专业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

2.理工科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

3、理工科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科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5.高技能人才的申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一年;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至少7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相关技能岗位的年限可以转换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限。

(三)取得相关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2021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就业状态、行政管理或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能视为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长病假、全日制教育等原因未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应相应扣除。

(四)论文要求

应至少提交一篇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论文,必须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提交的至少一篇论文应在专业出版物(有书籍编号)上公开发表。学位教育期间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职称申请提交论文。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需目培训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对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进行评审和聘任的,每年完成规定的公共需求科目培训。2021年按90学时考核(近5年可累计计算),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

请登录上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需求科目培训实施方案》。此外,2017年前记录的公共需求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通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不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转换为三个公共需求科目学时。

(6)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是申请本专业职称的条件。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的体现。因此,申请人可以提供能够反映其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在过去五年内获得),供专家参考。

(七)其他事项

1.对未具备规定学历并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通过学历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申请工程师资格,取得学历后不少于一年。

2、已被评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于工作需要,需要评估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要在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可履行现有岗位职责,符合申请条件。

3、事业单位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情况,实施空缺推荐申报(具体意见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单位核实意见栏;市级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区级事业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

4.上一年度未通过考核,本年度未取得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不得申报。

5委会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申报对象,应当通知破格申报、转评、申报对象参加专业答辩。

四、申报办法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申请材料,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考核申请表,如实提交学历、资格、专业工作总结、奖励、学术论文等材料,经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或者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人应当按照书面材料报告的要求,将材料报送有关验收点。

五、申报时间、地点

1.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10月18日~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2.申请材料受理地点:上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干部学校。

地址:徐汇区南丹东路25号1号楼一楼(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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